各二级学院、处室:
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清明节放假通知精神,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4月5日放假,4月6日(星期一)补休。
节假日期间保卫处牵头负责,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。带班及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,遇有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。
MK.COM
2015年3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