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财务处于2016年10月18日发布了四个财务相关管理办法,即《MK.COM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(津轻职院财字[2016]3号)、《MK.COM财务管理办法》(津轻职院财字[2016]4号)、《MK.COM公务卡管理办法》(津轻职院财字[2016]5号)、《MK.COM财务报销暂行办法》(津轻职院财字[2016]6号)。
四个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办法同时废止,请各部门予以配合。
以上办法均已上传至学院网站――财务处――“法规制度”栏,并通过OA发送至全体院领导及中层邮箱。
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
财务处
2016年10月26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