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行政处室:
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清明节放假通知精神,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7年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节假日期间保卫处牵头负责,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。带班及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,遇有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。
MK.COM
2017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