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处室、东院区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院具体工作安排,为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,方便管理,学院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:
中秋节:9月13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,9月16日(周一)正常上班。
国庆节:9月29日至10月7日放假,10月8日(周二)正常上班。9月28日上班(补周一的课),10月12日上班(补周五的课)。
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处牵头负责,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。带班及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,遇有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。
院长办公室
2019年9月9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