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及市教育两委秋冬季疫情防控要求,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完成基础上,结合学院实际,对学院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及10月5日后工作日调整情况安排如下:
10月1日至10月4日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,10月5日(周一)正常上班。自10月5日至本学期期末改为每周6天工作日(周一至周六),周六为工作日,不计加班,本学期提前放寒假。
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由保卫处整体安排,院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并牵头负责。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,遇有突发事件,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。
院长办公室
2020年9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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